撤销注册香港有限公司
香港有限公司(包括不运作公司 Dormant Company)可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291AA条申请撤销注册,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a)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;
(b) 公司从没开始营业或在申请撤销注册前之三个月已结束营业;
(c) 公司没有未清还负债;
若公司仍有负债,仍可申请撤销注册如果该项负债:
(a) 由母公司或有关联公司;或发起人、董事、股东等负责清还;或
(b) 被债权人放弃追讨,例如债权人由母公司、有关联公司、发起人、董事、股东等组成,而该等债权人签署同意书放弃追讨债项
撤销注册香港有限公司费用
本公司之费用 RMB2000
撤销注册费/刊登宪报(公司注册处) RMB420
申请不反对通知书(税务局) RMB280
合共 RMB2700
所需时间:整个程序约需时6个月
服务内容: